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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东政法大学招收双证MPA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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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创建于1998年,曾入选上海市学科,目前是上海市高原一类学科建设项目。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在长期的公共管理研究生培养中,始终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培养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18年拟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约20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双证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3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双证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双证公共管理硕士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考生预报名在9月24-27日之间进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具有同等效力。考生需在正式网报时间内(2017年10月10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可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于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2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24日。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双证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两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5.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七、培养费
双证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为2万/年。
八、录取及就业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障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工作表现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双证公共管理硕士采取定向就业模式,录取前需考生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双证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参考书目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18年MBA、MPA、MPAcc 入学考试综合能力教材》、《2018年MBA、MPA、MPAcc 入学考试英语辅导教材》及联考模拟试题系列。
十、其他
如在2018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东方法学网、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437号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编:200063
咨询电话:021-62071556 62071553
邮箱:hdzfmpa@126.com。
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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