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在会计硕士(MPAcc)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紧密结合会计行业的实践工作,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领域专门人才。
同济会计硕士(MPAcc)在培养过程中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双导师制,广泛聘请实务部门和政策制定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并与国内外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战略协作关系,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以及对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一、项目特色
特定的职业指向性是同济MPAcc项目的特色所在。项目在同济大学工程管理、服务运营管理和城市发展与管理等优势学科的基础上,发挥多学科融合及社会服务的优势,逐渐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特色专业方向:工程财务与审计、公司财务方向。近年来,项目的国际化蓬勃发展,通过与国际一流大学商学院联合共同开发课程、选用国际通用教材及国际经典案例,聘请国际一流师资,拓展教师和学员的国际视野。目前已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国际知名的商学院和会计师公会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
二、招生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 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非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制二年,学习有效时间最多不超过五年,论文工作不少于半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核心课、方向选修课、必修环节,须修满至少40学分。其中,核心课20学分(必须修读),方向选修课8学分,任意选修课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必修环节中,学员通过参加讲座和团队合作计划、企业调研/海外游学,并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实践课学分。
主要专业课,设有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管理经济学,项目管理与投融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
五、证书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条件的,颁发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证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审核印制)。
六、培养费用
学费10万元(不包括在学期间讲义资料费等;分两次付清,即入学后两年内,每年缴纳5万元)
七、报考事宜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详情参见:http://yz.tongji.edu.cn/news_detail.aspx?newsId=182)
八、招生咨询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地址:上海四平路1500号(彰武路1号)同济大厦A楼611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1424
E-mail: mpacc_sem@tongji.edu.cn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 邮 编:200092
电话:021-65983834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yzb2009@gs.tongji.edu.cn一、培养目标
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MPAcc)项目依托学校和管理学科的综合优势,以国际化、信息化、社会化为项目特色,以培养国际化、战略型财务总监为己任,不断创新会计专业硕士培养体系,全力培养一批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执着的学习力、缜密的思考力、非凡的领导力和精准的执行力,具有高层次、高素质、全方位的国际型、管理型、领导型会计专门人才。
二、项目特色
上海交大安泰MPAcc研究生根据面向会计职业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的精神,项目采取“课堂讲授与研讨----实验室模拟训练与案例分析----企业考察与实践”的教学方式,并且从“国际化、信息化、社会化”与“理论----战略----实践”两个角度设计课程。
1、国际化
(1)师资情况:聘请国内、外著名院校教授、专家、企业人士,以及交大安泰资深教师授课;
(2)与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等国际机构合作,报考CIMA快速通道可免考11门;报考ACCA可免考九门;
(3)MPAcc学员可申请到明尼苏达大学、剑桥大学等国外二十几所著名大学交流学习(免交国外学费)。
2、信息化
(1)依靠交大强大的理工科背景和计算机学科优势,引导学生尽快掌握现代信息技术;
(2)利用我校强大的电子信息、图书等国际水平的馆藏资源,使学生畅游网上信息的海洋;
(3)合纵连横,社会精英和学术权威的讲座将使学生获得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信息。
3、社会化
(1)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签署战略联盟,创建MPAcc考察、实习基地;
(2)与国际大会计公司、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伙伴关系,使您领略MPAcc的职业氛围;
(3)MPAcc企业导师联合会为学生提供一个参观、实习和提高应用能力的平台。每个全日制学生有一位MPAcc Tutor和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定期开办最前沿的实践讲座,并给与学生各方面的指导,实现校企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4)利用我校现有的EMBA、MBA人脉环境,可以为您提供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5拟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9名。
四、学习方式及培养费
1、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2.5年;
2、培养费为总共5.8万元,在第一、二学年报到时分别缴纳2.9万元。
五、授予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证书。
六、报考方式
1、推荐免试
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CET6≥520,或TOEFL≥95,或IELTS≥6.5;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参加每年的“安泰优才夏令营”或每年的推荐免试进行申请。
(1)安泰优才夏令营:于每年暑期举行,自5月份开始进行网上申请,详见我院当年网上通知。
(2)推荐免试:于每年9月份进行,须通过网上申请,详见我院当年网上通知。
2、全国统考
招生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应届、历届毕业生。
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七、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
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会计硕士MPAcc特设“优秀新生奖”2名,各获1万元奖学金,在入学时颁发。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系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八、联系方式
1、 研招办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邮箱: yzb-ss@sjtu.edu.cn
2、 MPAcc/MAud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市法华镇路535号安泰教学楼303A室 (邮编:200052)
电话:021-6293 2989
网址:http://mpacc.sjtu.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财政部部长任董事会主席。
学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占地面积520亩,三面环水,景色怡人,拥有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住宿生活条件。
学院自建成以来,以“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为宗旨,立足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以及中国本土企业的国际化要求,致力于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金融与财务管理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在财政部和国家各部委的领导与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学位教育、短期培训、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体系,每年为中国培养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两万余人。
学院是中国政府发起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所在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基地,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养基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基地;还是世界银行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上海远程学习中心所在地。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相对齐全、特色明显、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研究领域涉足经济、管理、金融、会计、审计、税务等多个学科。
自2004年起,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招生代码80402),自此,学院开始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学院获批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始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人才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应用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除专业目录备注栏中专门标注外,各专业一般为二年。
三、招生专业
我院专业学位有3个专业对外招生,分别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所有专业学位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15名,其中:会计硕士专业学位60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30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25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学院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对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4年9月25日前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与考试
1.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时间为2014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即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8:30至16:00。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试
(1)初试:
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见准考证。地点为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拟于2015年4月上中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将在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mpacc.snai.edu)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login.do)上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七、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报考会计和审计专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明确是否接受专业间(仅会计和审计专业间)调剂的意愿。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及调剂意愿,划定会计专业和审计专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我院制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19000元(人民币),学制2年。关于奖助体系,考生可参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mpacc.snai.edu/content.asp?id=794&folderid=2)信息。研究生还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十、其他
1.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用人单位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学校、用人单位与考生个人之间的三方合同。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办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 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自行采购参考书籍。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5.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21日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计划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专业课
不区分研究方向
60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经济科学译丛:微观经济学》(第八版)罗伯特•S•平狄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年);
②204英语二
《中级财务会计》(第三版)钱逢胜,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学位代码:125300),旨在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以及相关领域的学科理论、实务及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研究生毕业后能胜任各类大中型企业、各类金融机构、中外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非盈利组织的会计、财务管理及审计等相关岗位管理工作。上海大学是2010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授予MPAcc培养点的学校。2015年招收全日制在职MPAcc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 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4.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14年9月30日前);或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到2014年9月30 日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 学制与年限
学制:2.5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 培养方式
1.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案例教学、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
2. 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或组织现场公开课。
3. 加强社会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4. 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5. 重视和加强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四、 培养方向
1.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3.管理会计与企业信息化
4.审计理论与实务
5. 税制与税收筹划
五、 招生名额
2015年全日制在职MPAcc研究生招生人数为40 名。
六、 报名与考试
1. 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edu.cn/)。
2.考试
(1)初试:1)初试科目:①204 英语(二);②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考试内容:“英语(二)”(100分)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按照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大纲内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全国统考。3)考试地点: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复试:约在 2015 年的 3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 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 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 培养费和奖助学金
1. 培养费:2015年上海大学在职MPACC项目收费标准为11.8万元/人。
2. 奖助学金:我校非定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奖助体系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edu.cn/)查询。
十、 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证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审核印制)。
十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21—66137099
传真:021—66134284
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